问题 | 自诉案件能否撤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自诉案件能否撤诉 专业分析:在下列情况下自诉人主动撤回起诉是主动的和受人尊重的:(1)不符合法律规定自诉案件条件的。(2)证据不充分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自诉人又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自诉案件有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具体包括下列案件: (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虐待案件。 (四)侵占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具体来说包括下列案件: (一)故意伤害中致人轻伤的案件。 (二)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 (三)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案件。 (四)涉及重婚的案件。 (五)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自诉案件可以公诉吗 自诉案件能转公诉。 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的可能,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自诉案件能否撤诉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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