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买的房子延期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新买的房子延期交房可以吗 关于商品房交付的事宜,可允许相应的延迟收房。 然而,对于延迟收房的限制需依据各类不同的购房合同进行明确规定。 倘若该房产未能达到初次交付的相关条件,业主便享有推迟收房的权利。 反之,若业主在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内未有合理原因拒绝收房,则须依照已实际收房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吗 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满足退房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延迟交房: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买的房子延期交房可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