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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前的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效力是指因男女双方通过法定结婚程序进行登记,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建立合法婚姻关系,随之产生各种法律后果。狭义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二人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婚姻关系消灭,相对应的财产经协商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分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已将前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处理,所以复婚时该部分财产已经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依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否则该财产仍然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婚后共同房产离婚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主要因为: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双方就不需要对共同财产再行分割。因为离婚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了一致的分割协议,或者已经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来进行房产的分割。离婚之后,之所以需要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是因为在离婚的过程中,另一方并未发现双方还有共同房产。也就是说,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并未对共同房产进行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如果离婚之后,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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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