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隐匿违法所得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隐匿违法所得如何判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对于凡有涉足开办赌场者,一般情况下将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且同时需承担罚金责任。 而若其行为情节严重时,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且同样需承担罚金责任。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当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具备国家公职人员身份,或者是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亦或是以开设赌场为诱饵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其中,那么他们将会因为触犯开设赌场罪名而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在此,我们必须强调,无论是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行为,还是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的行为,抑或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人并接受投注的行为,甚至是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这些都属于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范畴,因此也会被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设赌场罪隐匿违法所得如何判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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