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深圳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深圳被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通常如下: 无过失性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应支付相当于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员工的月工资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过失性辞退: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因其他原因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保护:对于怀孕、产假、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如果辞退,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被迫离职:如果员工被迫提出离职(如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标准 1、试用期被辞退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 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 单位无理辞退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下文。如果对深圳被辞退的赔偿标准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