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没有入职合同需要签离职协议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兼职没有入职合同需要签离职协议吗 在兼职岗位上,员工有权根据个人意愿随时决定辞去该职位,并不需要提前告知雇主或获得批准。 在结束雇佣关系之后,用人单位并无法律责任向该员工提供经济补偿,但是却有义务依照相关法规,按照该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其应得的薪酬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兼职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兼职工的工资被拖欠了,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也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劳动仲裁的适用的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兼职没有入职合同需要签离职协议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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