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父母给的钱买房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姻中父母给的钱买房算谁的? 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如若父母为其所支持子女购买房产提供资金资助,此类行为应视为对子女单独进行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达出此种赠与是针对整个家庭的,否则房产应被视为子女个人所有。因此,若在上述情况下父母并未明确表明赠与目的为整个家庭考虑,那么这处房产将仍归子女个人所有,不纳入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范畴之内。 当父母选择在子女婚后为他们购置房产时,这笔交易的性质就要依据约定而定了。若存在明确约定,则按照当初设定的合约条款执行;若无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协议规定,那么这个房子就可被视为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程序,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诉讼两种途径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姻中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时归谁 关于父母在离婚纠纷中所购买房产的最终归属权问题,主要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婚姻缔结之前,父母为子女双方购置房产进行投资时,此种出资行为应被视为对于己方子女的单方面赠予,但若父母明确表示此举乃是针对双方的赠予则另当别论。因此,若父母并未明确表示其赠予对象为子女双方,那么此类房产便可被视为个人财产,无需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 其次,若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置房产,那么这栋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来确定。若双方对此有所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无任何约定,则应将其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尚未正式确立之前,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仅显示出其明确意图为家庭作出赠予的情况下,才应被视为是赠予给整个家庭,而非仅仅仅限于某个子女,故此种情况应认定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所有,在离婚涉及财产分配的事宜中并不包含在内。然而,如果在婚后父母购置房产并且没有任何明确的声明表示该行为是面向整个家庭进行赠予,那么这种情况则默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应该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应当通过自愿协商或者法律诉讼来协商和处理这部分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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