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自首
交通肇事自首,是指交通肇事人在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问题 | 交通肇事罪认定 |
分类 | |
解答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险驾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重伤、财产损失较大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重伤的,情节严重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具体的认定标准与情节的严重程度有关。 交通肇事罪认定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