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彩礼是不能退还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下彩礼是不能退还的 关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以下几种情形: (1)尽管当事人尚未登记结婚,但在现实中已共同居住生活超过两年; (2)当事人虽未经婚姻登记注册,但实际上已共同居住生活且还孕育了后代; (3)女方所接收的彩礼最终被用于与男方共同生活的各项开支。 实际上,面对彩礼返还问题,法院通常将其解读为以达成婚姻为前提的一种赠予行为。 一旦需要处理返还彩礼事宜,需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关键因素: 1.当事人共同生活的时长; 2.未能办理婚姻登记注册的确切原因; 3.彩礼的实际应用途径。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返还的总体指导理念如下: 首先,对于未进行结婚登记且没有共同生活的夫妻,原则上应返还所有彩礼。 在谈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返还问题时,值得关注的是: (1)当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居住生活时,应依照法规进行返还,有时甚至可能需要全额返还; (2)若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已实际共居共同生活,若仅仅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作为理由,便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对于女方而言,无疑是极不公平的。 在此类情境下,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以及当地习俗等多个因素,来决定是否需要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简言之,即便给付彩礼之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并非意味着必须返还彩礼。 其次,针对于已结婚而后离婚的情况,原则上不应再返还彩礼。 然而有两种特殊情形: 一是夫妇俩婚后始终未曾共同生活过; 二是由于给付彩礼致使人面临生活困境。 在这两种情况下,纵然在双方之间缔结了婚姻关系,离婚后仍需返还彩礼。 关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问题,需特别注意的是: (1)当两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实际上并无共同生活的情况发生,则应对彩礼进行返还; (2)对于已经完成结婚登记,短暂地共同生活过的情侣们,在返还彩礼时,应视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构成、彩礼数额以及当地习俗、双方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综合衡量后做出决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彩礼返还事宜的详细规定如下:首先,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并共同生活超过两年或者育有子女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彩礼可以被认定为用于了家庭日常开支而不必予以返还;其次,如果未进行婚姻登记但已经开始同居生活,那么在权衡双方酌情后可以考虑返还部分彩礼,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是否生育以及财产的使用状况等方面;最后,当夫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时,如果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经济上陷入困境,那么这部分彩礼就应当予以返还。然而,如果已经完成婚姻登记并且共同生活过,那么通常情况下彩礼是不会被返还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双方并未真正共同生活或者支付彩礼导致了严重的经济压力。至于那些虽然进行了婚姻登记但是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返还彩礼,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金额大小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等。综上所述,彩礼的返还问题主要还是依据各方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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