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若协议具有如下任一情形时,都应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当事人不具备与其所承担事项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中的意思表示并非真实意愿,例如存在欺诈、威胁等情节; 最后,该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严格强制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判定无效协议的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员间缺乏与其所承担事项相对应的适当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协议之中的意向表达未能展现出真实的意愿,例如使用了欺诈、恐吓等不当手段;最后,协议内容可能触犯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严重偏离了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基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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