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吗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职工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行使劳动合同的解约权: 首先,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基本的劳动防护措施或者工作环境,职工可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其次,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合同中约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滞后且数额不足现象,亦可选择结束劳动关系; 第三,若出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侵犯了职工权益的情形时,员工同样拥有解除权;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强制要求劳动者继续从事劳动,则此类行为无疑违反了劳动法精神及原则,职工同样有权利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约束职工与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契约性文件,一旦经由双方签署并通过正规程序办理了法律生效手续,其法律效力即刻产生。因此,签署劳动合同时,双方均需严格遵守合同所载义务条款,不得随意变更或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补偿金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如下所示:经济补偿是按照每位员工在您企业服务的具体年份数来进行计算的,一般以年为单位计算。如果某位员工在公司服务了超过6个月但未满一年,将视为一整年度结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6个月的员工,则会给予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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