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六个月离婚彩礼钱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结婚六个月离婚彩礼钱退吗 若夫妻双方已经进行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另一方无权要求收回赠予的彩礼。 然而,一旦当事人提出申请,请求偿还依照当地风俗所赠送的彩礼时,若经过法院调查认定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人民法院都有权裁定支持其申请: (1)双方并未履行法律程序登记结婚,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裸婚”; (2)尽管已履行法定登记手续,但双方并没有实际共度婚姻生活; (3)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赠予彩礼的行为已经造成赠予者个人经济上的极大压力和困扰。对于上述第(2),(3)两种情况,法院需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才能够批准其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六年夫妻没有财产怎么离婚 若结婚后并无共有资产的存在,且不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程序,那么便可立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对于夫妻财产制度所采取的乃是婚后所得按份共有的方式,也就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除非存在个人特有的财产或者婚姻双方另行协议之外,夫妻二人或是其中一方所获得的任何财物皆应视为夫妻共同拥有,从而实现了夫妻在财产所有权方面享有平等的制度安排。当夫妇之间并未产生共有财产时,离婚后则需要各自带走归属自身的物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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