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岁孩子不需要指定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几岁孩子不需要指定抚养 在通常情况下,当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便无须向其支付抚养费用,即子女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后无需再负担抚养责任。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乃法律明确规定之父母应尽之职责,即便在婚姻存续期间终结时,该项养育义务依然不能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离婚几个的小孩怎么判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会做出有利于母亲一方的抚养判决。因为这些子女处于哺乳期阶段,为了确保他们健康成长且发展良好,多数情况下我们会遵循母方抚养的原则。接下来,对于年满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儿童,法律将优先倾向于选择那些具备更好抚养条件以及子女重大利益的抚养人。 此外,虽然父方或母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权利,但是具体决策时,相关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经济状况、个人道德修养、家庭居住环境、父母对子女的关注度高低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深厚程度,必须要纳入衡量范围。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例如明显犯罪记录等特殊情况,则法院可能会赋予另一方优先考虑抚养权的权力。关于父母以及子女之间关系产生矛盾的问题,如八周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子女需决定随父还是随母生活,我们需要听取并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最后,当涉及到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事宜时,尊重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通过法院解决仲裁,也都是可取途径。因此,对于拥有三名子女的离婚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需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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