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发生事故,出租车公司是否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出租车公司是否赔偿 关于出租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首先要确定的是运营模式。若该出租车为出租车公司直接雇用并自主经营,则依据法律规定,其应对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反之,如出租车为承包经营模式,那么赔偿责任的主体便应当归属于承包经营者,而作为发包方的出租车公司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若是租赁经营模式,出租者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 误工费用的具体金额将依照受害者所遭受的误工时间及其个人收入状况而作出判定。对于误工时间的认定则需要通过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文件来予以确认。如果受害者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长期无法工作,那么他们的误工时间甚至可能会计算到伤残鉴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天为止。在其他情况下,如果受害者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将会按照他们实际损失的工资收入进行计算。然而,若受害者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将以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依据来计算相应的误工费;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说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一或类似行业在上一个年度的从业人员的平均薪酬来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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