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几年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保险几年不赔 在意外事件发生后,来自权利人得知或应知保险事故之日算起直到第二个周年纪念日还未曾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支付保险款项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处理此案。 根据保险法中的明确规定,除了人寿保险外的其它所有类型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他们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支付保险款项的权限申诉时效为两年时间,从他们获悉或应当了解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保险种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险类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保险类别所针对的对象为人身,将被保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作为保险标的进行保障; 其次,是货物运输保险,该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保护,作为有形财产保险的一个分支,其保险标的是有形的; 最后,是机动车辆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为机动车的车身,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市场中最为常见且普及程度较高的险种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发生重大意外事故之后,倘若投保者或是受保人未能于该事故发生的第二年周年纪念日之前,向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提起赔偿请求或者支付相应赔付款项,那么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依据现行的保险法规,除了人寿保险以外,其他各种类型的保险理赔期限均为两年。这一期限是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保险事故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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