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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口子离婚把房给儿子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两口子离婚把房给儿子可以吗

在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双方同意的话,房产便可归属其子,作为父母对子女的无偿赠予。

然而若有任何一方持反对意见,那么将房产赠予孩子的意愿就难以达成,因为这类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夫妻二人享有同等的决策权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两口子离婚女方起诉怎么判

若离婚诉讼中女性作为原告提出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应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置。倘若未能达成协议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作出裁决,并会充分考虑到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考虑女性地位以及尊重无过失一方的权益。因此,在面对女性原告提起的诉讼案件时,法院将会先行尝试促使双方就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共识。若是调解工作未能打破僵局,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案情,评估财产分配是否具有公正合理性,并结合子女抚养权归属、女性权利保护以及有无明显过错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做出准确的裁决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之际,如果夫妻双方向现有法律框架内提交共同达成的决定,决定将房产无偿赠予各自的子女,那么这样的决定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对不同意的观点,那么这样的情况将会使得房产的赠予无法实现。这是由于房产在法律层面上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所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该项产权都拥有相等的决策权。因此,为了确保房产能够顺利地被赠予给子女,夫妻双方必须在决策过程中保持充分一致的意见,否则这个美好的想法或会化为乌有。在此种情形之下,夫妻之间的深度交流以及达成共识变得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保证夫妻二人能在房产处置的问题上取得共识,并满足孩子们期待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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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