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通知取保候审一般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通知取保候审一般会怎么判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后,如何量刑则需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判断。 若犯罪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经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之,如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并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相应的刑罚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通知过去一趟是什么意思 倘若检察部门安排您前往办公室晤谈,这极有可能表示当事人触犯了某些相关法规,需要配合调查。 针对取保候审的情况,如果检察院派遣人员向您进行邀约,那很可能代表着此案已经取得新的突破或您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 请注意,若处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状态,除非确实无法联系到家人,否则都应在执行监禁居住24小时之后,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的家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许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士; 2.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带来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怀孕或哺乳阶段的妇女,若能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4.刑事案件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通知取保候审一般会怎么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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