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农民粮食款不给超过三年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欠农民粮食款不给超过三年要承担责任吗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未偿还的债务仍然处于拖欠状态,那么该项债务将永久延续下去。 然而,倘若您决定对欠款人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所赋予您的诉讼时效仅有三年时间。换言之,若对方承诺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三年间,您未能及时向其主张权利要求还款,那么在超出这一时限之后再进行诉讼,将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为此时您已经失去了抗辩权。即便最终胜诉,法院也可能无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农民工资不给怎么办找什么部门 您若遭遇此类情况,以下提供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拨打所在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投诉电话,他们将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违规雇佣单位进行严格且细致的监督检査,并采取必要行动责令该单位及时支付拖欠的薪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如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则员工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由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次,最为有效的手段是直接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劳动仲裁帮助(这是无偿并且无需聘请律师代理的服务)。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向违法企业提出索赔请求,若企业仍拒不赔偿,您还有权提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倘若劳动仲裁部门因种种原因而不受理贵方的申诉,或者作出的仲裁结果明显偏袒对方,那么您仍然享有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由法院对争议事项做出最终的裁定与判决,并强制执行相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