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婚后卖了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买的房婚后卖了算共同财产吗 私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内卖掉并不必然归属于共有财产。所谓的共同财产,专指婚姻关系缔结时期,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所有财产。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期内,起点日是从结婚登记的那一天开始,直到婚姻关系结束为止。对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售卖出的情况,其归属与否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在婚前房产建造过程中,完全由某一位配偶支付全部款项并进行注册登记,那么此项房产理应归属于那位登记人所有。即使婚后将房产出售,其所有权亦不会改变,仍然属于那位登记者独有,并未纳入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其次,在婚前,若由一方支付首付款,使之在某人名义下获得注册,然后在婚姻期间由夫妇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这对夫妇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房产价值的增值部分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分割; 再者,假如在婚前,某位配偶支付了首付款且使之在两位当事人名义下注册,随后夫妇双方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当他们决定离婚的时候,该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法律规定予以分割; 最后,若在婚前,一方以自己的私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在其岳母或公公、婆婆的名义下注册,接着在婚姻生活中,一方向其岳父或公婆或房产所有者出借资金或者以自己的私人财富偿还贷款,那么在他们决定离婚之后,该套房产在售出后并不属于夫妇之间的共有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的房子判给对方怎么办 若依据现行法律条款,判断该房产在结婚前已经购买则被视为购买者本人的私有财产,那么您就必须严格遵循司法裁决的结果。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前财产应视为人个所独有的全部财产。倘若您对这一裁决持有异议,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上诉。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该房产确实是在结婚前购买并且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共同还款等可能影响所有权归属的因素,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购买者本人的私有财产。假如法院最终裁定将该房产判归对方所有,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裁决的要求完成相关的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购置房产在婚后出售的情形是否应归属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出售的私有财产,并不必然被定义为共同财产范畴。所谓的共同财产,即是在婚姻期间至婚姻关系终止这段期间内,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财务资产。关于婚前房屋在婚后出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若该房屋完全由某一方独立支付款项并完成了所有权登记手续,那么该房屋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其中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完成了所有权登记手续,而婚后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那么这部分增值部分和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倘若该房屋是以双方的名义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在婚后也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那么毫无疑问,该房屋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该房屋是以某一方的名义进行注册登记,但是实际上却是由另一方或者其亲属提供了资金支持,那么在婚后出售此房屋时,就不能将其视为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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