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哪里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侵占罪哪里处理 侵占罪通常由地方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此类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常住地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加以管辖。 然而若涉及到极为复杂且规模较大的情形,则有可能被提请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侵占罪哪里管 侵占罪通常由案件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然而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更能满足案件需求和公正公平原则时,亦可委派该地相应法院行使管辖权。侵占罪,特指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违规擅自将本应代为妥善保管的他人财产、疏忽遗失的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无偿据为已有,且所涉金额数目较大,甚至违抗法令规定拒绝归还原主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审判权限一般由地方基层法院行使。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案件过于复杂或涉及范围广泛时,可能会被移交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审判工作的适当性与公正性,以适应各类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其所具有的重要法律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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