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保险规定的理赔时效有几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机动车保险规定的理赔时效有几年 机动车保险亦称为汽车保险,它系针对机动车辆在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予以相应赔偿责任的一种专业性商业保险。与此相比,人寿保险的理赔时效长达五年之久,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则规定理赔有效期为两年。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索赔期限为5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机动车保险理赔时限是多长 依据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针对有关人员所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即时酌情考虑并正义给予解决;对于某些情形较为复杂的情形,须在接获相关信息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作出明确决断。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机动车保险,被称之为汽车保险,它是专门为了保障机动车在遭遇自然灾害或者以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这方面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对比之下,人寿保险的理赔时效性则可长达五年之久;而相较于其它种类的保险而言,其理赔期限往往只设置了两年。这种类型的保险目的在于确保车主和乘车人员的安全,并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之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及时且充足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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