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以后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批捕以后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可以贯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经过批准逮捕之后。如果涉案人员在被批准逮捕后,仍具备以下所列举的条件之中的任一种情况,例如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较轻、身患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等等,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前提下,他们便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即使在批准逮捕之后,依然存在着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批捕以后还会取保候审吗 倘若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必须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适用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时,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可以贯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经过批准逮捕之后。如果涉案人员在被批准逮捕后,仍具备以下所列举的条件之中的任一种情况,例如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较轻、身患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等等,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前提下,他们便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即使在批准逮捕之后,依然存在着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