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可以不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可以不赔偿吗 性侵罪行自其性质上讲乃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所涉及到的是刑事法律范畴内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需要面对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惩罚措施。 然而,受害人在面对此类犯罪时,同样具备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请求对于因为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财产损失及精神伤害实施相应赔偿的合法权益。所以,尽管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并没有包含关于自动补偿的规定,但是受害者依然有权利主动地去争取应有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强奸罪可以庭外调解吗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并无法通过庭外协商达成和解事宜。而所谓的强奸罪,则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女性的意愿,采用强制、恐吓或其他不当手段,强制与被害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 依据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性侵害属于性质极其严重的刑事违法案件范畴,其中所涉的刑事责任重则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刑法处罚。作为受害方,个人拥有合法权益向司法机关申请启动民事诉讼流程,以获取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合理赔偿。尽管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并不存在自动获得赔偿这一方式,但当事人依然应该积极争取自身正当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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