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官司
媒介官司又称“新闻官司”,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由新闻引起的诉讼。但是就至今为止的案例以及新闻事业本身的特点,“媒介官司”指向的是新闻侵权诉讼。从广义上说,新闻侵权诉讼是指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社会法律,在新闻采访、写作、出版和传播过程中侵犯公民和社会组织的人格权和其他权利,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从狭义上讲,是因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表新闻或其他作品在内容上引起侵害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纠纷而导致的诉讼。目前,新闻界一般取其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