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些 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制裁,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创设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故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涉嫌犯罪之人实施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之举措。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定罪量刑,其中最终是否给予刑事处罚,必须经由公正的司法程序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吗 刑事拘留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而非最终的惩罚性举措。因此,仅仅依据警方实施的刑事拘留,并不足以断定涉案者为罪犯。关于公安机关依律进行的刑事拘留以及其后续执行,拘留的具体时限乃是由法律法规分别设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法定期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司法流程所耗费时间的总和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乃是法律框架下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平稳有序地推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拥有法定职权,可对涉嫌触犯法律的个人或团体采取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进行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拘留虽然是一种实体性的惩罚措施,但并不能直接认定当事人已经构成犯罪或者应该接受何种刑法处置。实际的定罪量刑与否、具体的裁量标准等事宜,都需要经过严正且透明的司法审判程序才能得出结论。拘留本身仅仅是为了确保整个诉讼进程的流畅性与高效性,它的性质应当被理解为一项为刑事审理服务的辅助手段,而非一项独立且完整的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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