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逃走又回来责任怎么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后逃走又回来责任怎么判定 针对该类情形的责任归属问题,我们将基于实际情节予以判定。例如,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能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这起事件的过程,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其并不涉及到肇事逃逸的行为。而若事故已被有关机构知晓并展开调查工作,待公安机关前来处理时,肇事者再返回现场,则可视为构成了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后要刑事拘留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时候,由于交通肇事案件情节轻微,且加害方与受害者之间得以顺利地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在检察机关审理期间是存在适用相对不起诉程序的可能性的。换言之,这起案件可能会在检察院审理阶段就宣告终结,不会再进一步进入刑事审判环节,也就意味着案件当事人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确定此类情境下职责归属时,我们将依据具体情境进行鉴别评议。如果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员能主动汇报情况,即可排除其存在故意逃避责任的行为;反之,如果事故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认知和调查,而肇事人员竟在公安机关介入处理之前擅自离开现场,那么便可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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