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刑事拘留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看守所刑事拘留怎么判的 在刑事侦查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地对犯罪嫌疑人施加人身自由限制的手段,其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刑罚裁决。法院将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以及审判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事实与证据,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 至于具体的刑罚裁量,则需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审理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看守所刑事拘留是重案吗 在刑法制度中,刑事拘留乃是一项极为严厉的惩罚手段,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进行刑事拘留之后,通常紧接着便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准逮捕的程序。 一旦某个犯罪嫌疑人经由批准而被正式逮捕,那么他便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判定犯有罪行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所谓刑事拘留,实际上便是针对那些涉嫌触犯刑法者,为了防止他们逃脱法网,将其送至看守所予以关押,以待法庭进行公正审理的一种极端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 若处理不善,则最终可能导致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看守所刑事拘留怎么判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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