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处罚金吗现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会处罚金吗现在 在采取保证人制度或申请保证金制度之后,若出现了特定的情节,便可能产生罚款的情况,而该罚款正是来源于保证金。假设被采取保证人制度或申请保证金制度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事先已经承诺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如若其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无论先前是否已经缴纳了保证金,都将面临着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没收。对于保证金的最低起始额度,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为一千元,而是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其他因素,从而确定最终收取的保证金数额。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会不会留案底 在法律制度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等同于留下案底记录。具体而言,以下几点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首先,取保候审的实行对于被采取者而言并无显著影响;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时候,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此类人员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判定为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被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那么他们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实施了保证人制度或者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违反相关规定,就有可能被处以罚款的惩处,而这笔罚金来源便是所缴纳的保证金。对于那些涉嫌犯罪或正在接受审判的人来说,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否则便会面临保证金被扣押甚至没收的风险。至于保证金的最低额度,并不是一成不变地为一千元人民币,而是应依据所在地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审慎分析和合理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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