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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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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法律解释是指对不动产物权法律条款的具体解释和适用,以指导人们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行使和维护不动产物权。该解释主要包括对不动产权属、不动产担保、不动产交易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旨在保障人们在不动产交易和担保中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动产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不动产物权法律解释还规定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责任,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有效执行。

不动产物权相关词条

  • 不动产物权变动

    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基于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其它法律事实而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的合同。

  •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不动产

    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 不动产担保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不动产担保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担保物权的变动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记载于专职机关掌管的专门簿册上,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将不动产担保物权的权属状况、顺位状况和变动情况公之于众,以达到维护交易安全之目的,同时也为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相关的赋税提供依据。

  • 他项权利

    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 不动产质权

    不动产质权指因担保债权,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移交的不动产,并就其卖得价金受清偿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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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