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帮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可能构成帮信罪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若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为其实施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协助,并且情节严重者,即可被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倘若以上述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法规,则应依照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哪些情况可以不取保候审 在特定情况下,对涉嫌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个人而言,通常不宜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如果涉案人员所犯之罪行性质严重且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惩罚者; 其次,若该类人员存在潜逃风险及可能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稳定者; 再者,若他们具备销毁、篡改关键证据以及干扰证人正常作证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者; 此外,对于那些不愿提供担保人或无法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人员; 最后,对于曾有过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历史记录并再次提出此类申请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在明知道他人可能正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比如提供互联网服务、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等这一类活动的情况下,如果仍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协助的话,其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就会被视为一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这种犯罪是以单位名义来进行的时候,那么这个单位将会受到罚金的惩罚,而对于直接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将按照法规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如果当事人在从事这些行为的过程中同时触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那么在量刑上将会依据最重的那一项法律法规来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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