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还能行政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还能行政处罚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必须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或限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其违法行为,同时依照规定须没收其违法所得,除非有法律规定必须退还或赔偿时。值得注意的是,若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行政机关仍保留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并可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因此,刑事拘留并不影响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刑事拘留还可以调解吗 针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员,及在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紧急情况下被告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被羁押之人有权寻求与受害方进行和解谈判,以期获得对方的宽恕与谅解。 然而,由于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环节,这是依据相关法规仅能针对民事权益部分进行协商调解的特殊情况,如涉及到对受害者人身或财产所造成的损害,双方当事人可就赔偿事宜展开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对于刑事责任部分,则无法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时,有责任要求当事人立即纠正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除非存在法律规定必须返还或者赔偿的情况。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行政机关仍然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因此,刑事拘留并不妨碍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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