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集资投资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信用卡集资投资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款,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首先应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同时采用欺诈手法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金额达到特定标准后便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等严肃惩处。而若违法金额大于此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对于单位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情况,同样需要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信用卡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定标准可归纳如下: 首先,如果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所申领的信用卡,或者是已经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是盗用人身份的信用卡来实施诈骗活动并获利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判定其犯罪性质成立,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其次,倘若行为人恶意透支,且透支金额在一万元以上,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也等同于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即是指信用卡用户以非法占有银行财产为目的,违反规定超额或过期透支,在银行两次催缴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还款的行为。对于恶意透支,如果透支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且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透支利息,情节显著轻微者,可以依法免除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涵盖了明确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以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集资行为。犯罪所得额度符合法律标准者,将会面临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若涉案数额更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处罚力度则可能进一步加重,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甚至是没收财产。当行为人为单位实施此类违法行为时,除了必须对单位处以相应罚款之外,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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