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法人有权利转让店铺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一、不是法人有权利转让店铺吗 并非所有情况下非法定代表人都无法转让店铺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法人组织的规章制度,代表法人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的关键人物被称之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而言,这一职务通常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出任,并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法定代表人所拥有的重要权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公司代表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并可在授权范围内在外部签署各类合约;代表所在公司积极介入各类民事诉讼案件;有权就公司内部的管理结构做出决定性的设定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不是法人签字盖章有效吗 有公司盖章而非法人代表签字所签署的合同,在得到法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依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有效性并非仅局限于由双方签章,亦可以通过其中任何一种方式来确认。因此,在只有公司的公章尚未体现法人签字的情况下,这个合同依旧是合法有效的。对于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而言,当所有签约方均在合同上亲自签名盖章或按下手印时,合同便正式生效。 然而,如果在实际签约过程中,已经存在一方已完成主要义务,另一方则已表示接受,那么此时即使还没有进行全部签章程序,这个合也同样被视为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特定的情形之下,除了法定代表人员,其他非法定代表者亦有权力转让店面的所有权。法人代表通常由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或者总经理担任,其职责在于代为法人从事各类民事行为。他们有权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参与各类诉讼案件,并且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架构拥有决策权。然而,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非法定代表者同样有可能被赋予相应的权限,进而具备了转让店面所有权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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