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普通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普通盗窃罪的既遂准则通常被界定为行为人成功施行了盗窃行动并实现了对于他人财产的不法占有。结合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对于既遂准则的判断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行为人是否真正地掌控了财产; 其次,行为人是否确实达到了对于财产的不法占有之目的; 最后,行为人是否已圆满地达成了其犯罪预设之企图。举例来说,即便财产尚未从原有所有者的控制中完全脱离出来,只要行为人已经实质性地掌握了该财产,并成功实现了对其的不法占有,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普通盗窃罪网上追逃吗 诚然,一般的盗窃案件完全可以采用网上追逃的方式加以解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若公安机关发现可能患有重大刑事犯罪嫌疑、而实际上已逃离现场的罪犯,他们有权发出通缉令,并借助于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构建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全天候追踪和追捕。这种有力措施不仅能够保证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地推进,而且还能及时地对罪犯实施相应的刑事制裁,维护法律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当犯罪嫌疑人在逃,影响到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网上追逃的方式进行抓捕。 针对普通盗窃犯罪形态的识别标准为:应考察行为人行径之人对于被害人合法所有之财物是否已经实施了未经允许的获取和实际控制行为。在进行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对财物取得了绝对的控制权;其次,其实现不法占有之目的表现在使财物失去原有合理存在状态并且处于他自己的控制之下;最后,还需证明该行为已达到行为人犯罪的目的。即便是财物尚未完全脱离原主人的控制,只要行为人实质上已经掌握并占有了该财物,便可认定为犯罪既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