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能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能拒赔吗 在我国现行法规的约束下,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依据责任人的责任来确定赔偿事宜。倘若机动车本身的故障设备成为了导致事故发生的元素之一,则保险公司应该依照相关规定承担理赔的义务。 然而,当车辆故障源于车主要么的疏忽或者过失(如未能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修理与保养),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为其提供相应的补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情况和过错程度,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车辆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二、保险能对抗债务吗 鉴于保险产品本身具有金融属性和功能特性,故在判断保险能否用于抵御债务清偿之际,需要首先审视该保险产品本身是否具备现金价值。若保险产品确实存在现金价值,则原保单持有人可在适当的情况下通过对该保险的所有权转让方式实现债务抵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系由同一主体担任时,保险保单的转让手续便显得更为简便可行,只需经过投保人主动提出申请即可完成。反之,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一体,那么在执行保险权益转让操作之前务必征得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法规框架,对于那些以身故作为给付保险金承诺条件的相关合约,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并对相应的保险金额予以认证确认,则此类合约均属无效。同时,根据上述同样原理,对于任何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前提条件签署的保险保单,也必须在被保险人事先出具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转让或抵押行为,否则将视为违法。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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