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被保险人车辆事故拒赔起诉书怎么写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同一被保险人车辆事故拒赔起诉书怎么写 1、主体身份信息的提供。在实体诉讼中,作为原告一方的自然人,其既定身份资料应详细列举出以下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成分、所属行业、就业单位、居住地点及联络方法等;若原告属于法人或其它组织类型,同样需要提供该组织的全称、注册地址,同时还需注明法人代表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职务,以及该组织的联系方式。 2、被告身份信息的披露。被告的身份信息应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并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 3、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对于涉及到给付责任的诉讼请求,必须具备可执行性。例如,请求人民法院判定被告向原告支付直至偿还全部欠款为止的逾期利息。 4、简明扼要地阐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同一被告两个案由可合并审理吗 确实如此。依照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针对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各共同诉讼人必须统一明确并作出决定,同时,各个共同诉讼人也必须一起起诉或者应诉当事人才可成为适格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对于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各个共同诉讼人既可以选择一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各自独立地提起诉讼或应诉。 然而,一旦他们选择了一同起诉或应诉,法院便有可能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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