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人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鉴定人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 若有鉴定专家拒不出席法庭作证,则其所提出之鉴定意见将无法被视为判断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同时,为鉴定活动支付相关费用的当事人有权请求退还已缴纳的鉴定费用。鉴定人乃是接受司法机构之委派或者聘请,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及独到的技能经验,针对案件中的专业技术细节进行深入剖析、审慎评估与准确判断的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二、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鉴定人士庭作证的严格法律规定表明: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存在质疑,或人民法院对于鉴定人士庭作证之重要性持有一定认同观点之时,鉴定人士须按照规定履行出庭做证义务。 如若哄骗司法机关,拒绝出庭,鉴定结果则将被视为无凭据证据,无法在裁决过程中被采纳为实战事实依据;而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有权主张返还鉴定费用。 值得指出的是,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做出明确规定,鉴定人事先知悉出庭作证的法律边界与可能产生的法律效力,这将极大地提升鉴定人士庭作证的比率,从而更加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并掌握案件的所有真相,确保裁判公正性。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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