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阳帮信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南阳帮信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有自然人或单位在主观上对某项行为有清晰认知,知道他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而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的技术支撑,或者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之类的便利服务,只要情节严重,即可对侵犯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惩罚,并且处以罚金,对于具体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相关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南阳帮信罪判刑几年 南阳地区对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法律将其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类犯罪行为的一般情节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至于具体的刑期,将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在庭审中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由当地法院进行裁定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有自然人或单位在主观上对某项行为有清晰认知,知道他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而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的技术支撑,或者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之类的便利服务,只要情节严重,即可对侵犯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惩罚,并且处以罚金,对于具体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相关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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