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配偶有资格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代位继承配偶有资格吗 代位继承人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条件: ①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②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③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过继承权; ④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配偶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并不具备代位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的适用范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被代位者须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 2、若先逝去的被代位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他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须在被继承人之后离世方可触发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须是被代位者的后代直系亲属; 4、被代位者在生前需合法拥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6、无论代位继承人的数量如何,他们原则上仅能继承被代位者有权继承的部分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代位继承人,其配偶并不具备任何继承权利。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范畴之内;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被继承人之前离世;被代位继承人必须从未失去过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仅能由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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