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交强险会怎么样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逾期交强险会怎么样 若交强险已作废,那么交通管理部门将有权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时扣押,直至车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续保手续之后,才能予以解封。 同时,当事人还将面临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两倍罚款的处罚。因此,广大车主在享受汽车生活的同时,务必要重视自身安全和社会责任,定期进行车辆保养以及保险续保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二、逾期交房3个月能退不 1.对于期房延误交付三个月是否能够申请退房的问题,需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来决定。 2.若上述合同中未能明确此类情况的处理方法,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此种情形下,期房购买者有权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交付手续,若是经过三次书面催告之后,开发商仍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则购买者可向其提出取消购销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定金款项的两倍或者支付相应的利息补偿。 然而,在催告过后的第三个月时限内,开发商依然无法履行房屋交付责任的话,此时,购买者便有权力终止购销协议,并要求卖方按照前述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的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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