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带什么证件迁户口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一、离婚了带什么证件迁户口 在多数情形中,办理离婚并转移户籍时所必备的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详尽的入户申请函;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自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常驻户口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了小孩的鉴护人是谁 关于父母在离婚之后共同承担监护责任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会判给在离婚之后直接负责养育子女的一方。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法律上都不具备监护的资格抑或是缺乏监护的能力,那么就有可能会由未成年子女的祖父辈亲属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哥哥姐姐等亲族来担当监护人的角色。此外,经过未成年人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审核以及当地民政部门的批准,也可将其他合适人员纳入监护人行列。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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