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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驾保险公司赔不赔无责方
分类 交通事故-醉驾
解答

一、醉驾保险公司赔不赔无责方

根据中国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明文规定,醉酒驾驶被视为保险免除责任范围内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若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了相应赔偿费用,则在此后拥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赔偿的情况,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指出,酒后驾车方需全责负责并承担所有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亦有权拒绝对此类型案件进行赔偿。

然而,有以下特定情形之一者,无论是否存在酒驾行为,只要导致受害方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醉驾保释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醉酒驾驶拘留保释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话,那么他们可以申办保释;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话,也能够申请保释;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为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产生威胁性的风险,此情况下同样可以使用保释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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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