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如何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立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民事诉状即起诉书,需要准备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如果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去结婚所在区的档案馆开取结婚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双方财产分割清单,包括财产名称、价值、数量。 (二)审理过程: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诉讼程序 1、原告起诉阶段。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3)证人作证; (4)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5)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宣读鉴定结论; (7)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5)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最后判决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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