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怎么办 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若对其所判定之责任存在异议,可于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作出该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复议申请。若对此认定书无异议,则需于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作出该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调解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调解权利。对于拒绝申请调解的当事人,将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以及相关赔偿标准为前提,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并对协商成果签订相应协议。最终,经由本协议明确签名确认后,该份协议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作为结案依据,由负责此次事故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结案书》予以记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二、交通事故认定和赔偿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与赔偿的详细解读: 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当事人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所作的具体考量,以判定其相应的责任归属。一旦造成了人员的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依法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畴内,承担相应金额的赔偿义务;倘若赔偿额超出上述责任限额的范畴,则不足部分须由相关当事人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共同承担额外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如对其结果持有疑议,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申诉。若对此无异议,请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调解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不愿接受调解的当事人,需要自行与对方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该协议以及责任认定书将作为本次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依据,由交管部门颁发《交通事故结案书》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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