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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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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物法律解释是指在不动产权利转移过程中,如果存在附属物(如房屋、建筑物等),则主物的权利和附属物的权利是不可分的,即只有同时转移主物和附属物的权利才是有效的。如果只转移附属物的权利而不包括主物的权利,则该转移是无效的。这个原则适用于房地产、土地等不动产的买卖和转让。

主物相关词条

  • 主物权

    主物权,是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与从物权相对。也就是说,无需以其他权利作为存在的依附或者前提就可以独立存在。

  • 无主物先占取得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即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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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