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重大立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怎样算重大立功 所谓重大立功情形,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经过查证核实后被证实为真实存在; 其次,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同时这份线索经过核查认定是真实可靠的; 再者,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此外,协助司法机关成功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 最后,对于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等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怎样算重大立功表现 重大立功的具体情形包括: 1、犯罪人员主动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罪行,经过仔细查证后被证实确实存在; 2、为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线索,同样经过核实是真实可靠的; 3、成功制止了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进行; 4、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成功抓获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5、在国家和社会层面上做出了其他重大且有益于公众利益的贡献等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重大立功行为的具体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罪犯积极检举揭示他人犯下的严重罪行并且经过验证证实其真实性;第二,向警方或者相关司法机关主动提供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具有关键价值的线索,最终经过核实确定这些线索有效;第三,在他人试图进行严重犯罪活动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阻止;第四,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协助他们成功逮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最后,对于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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