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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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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婚”、“个体婚”。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与之相对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

二、一夫一妻制的特点

由对偶婚发展而来。建立这种婚姻的目的在于确保所生的子女出自一个父亲,以继承家庭的财产。

西方自古以来从法律上就规定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再到近现代,莫不如此。从传说中的罗马建城直到西罗马灭亡,罗马人都是古代世界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范例。古罗马法学家莫德斯丁即称,“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终身结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关系”。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各国国王,也不例外。西方的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嫔妃如云。他们只能有一个配偶,同普通百姓一般。

三、一夫一妻制的来源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西方,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西方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

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传统东方的“一夫一妻”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而言的。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女子受男子统治,女子只能嫁给一个丈夫,而男子特别是剥削阶级的男子则可以实行重婚、纳妾的一夫多妻制。 而西方的一夫一妻对男女双方都是一样。

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实行。早在公元前2世纪,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圣婚姻”,但那时还有自由离婚制度和占有女奴的习俗存在。

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两个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因此,在神前发誓的婚约,是“安定而纯洁的婚姻”,是“神圣的持续”,既已结婚,就不得离婚。一夫一妻制自产生以后,就成为基督教国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成为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但是,在一些非基督教国家里,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一夫一妻制相关词条

  • 重婚

    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终止,故对发生于后的违法结合以重婚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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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