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可以付首付再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公积金可以付首付再贷款吗 在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时,必须已经先行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支付购房的首付款部分。换言之,只有在交纳首付款以及契税之后,并且已经与开发商正式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方可凭借该购房合同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如果尚未支付首付款,那么便无法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积金可以买车用吗 公积金并不适宜用来办理购车贷款,但是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以用作购车资金。公积金,通常被称为住房公积金,其主要用途在于购买、重新装修或建设您个人的住房,或者用于偿还购房贷款和支付房租费用。一般来说,公积金并不能在其他方面进行动用。因此,如果您有意通过公积金来购买汽车,这种做法是无法实现的。并且,目前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较为严谨,若确有购车需求,建议您选择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之前,您务必先行支付购房的首付款项。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款项不得被应用于支付首付款的环节。只有当您顺利地将首付款、契税以及与开发商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时,方能凭借购销合同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贷款请求。若您尚未支付购房首付款,那么我们将会无法为您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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