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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没有年假合法吗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一、试用期没有年假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通常是无法享受年假的。具体而言,员工的试用期最大期限为六个月,且只有在在同一单位持续工作满1年后,才能够享受到年假待遇。因此,试用期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并不满足享受年假的基本条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试用期没有理由辞退有补偿么

若公司在试用期内无缘由地解聘员工,将承担以下赔偿责任: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之长,以此为准则按照每满足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任职期限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的情况下,应该被视为已具备一年的工作经验;而若其在本单位的任职期限不足六个月,那公司须向其提供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内之员工普遍无权享有年度休假。试用期的最长期限规定为半年,即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员工需在该雇佣关系存续一整年后方能获得年假资格。因而,试用期中的员工其实际工作经验尚不足以满足申请年假的主要条件。这一政策旨在确保员工在努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及岗位职责之时,亦能够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步伐相契合。待至试用期圆满结束之际,若员工绩效优异且成功转正,则将有资格享受包括年假在内的各项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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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