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关于本案中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者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 其次,其主观心态必须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再次,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益; 最后,在客观方面,必须有证据证明实施了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以强迫受害人交付财物的行为确实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敲诈勒索罪行,其具体认定标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行为的主体是普通公民或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法人组织;其次,由于该罪行的主观故意和以非法强制性方式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明确,因此侵犯了他人的相关财产权益;再者,犯罪行为必须在客观上展现出通过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迫受害人交出财物的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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